院长办公室工作职责
1、负责制定学校行政部门和教学单位的职责范围,组织协调各部门的行政工作。
2、制定学校行政的年度工作计划,起草行政工作总结、报告等重要文件;负责制定综合性行政工作的有关文件。
3、负责组织安排行政的重要活动和全校性的各种会议;收集院长办公会的议题并组织开好院长办公会,根据会议决定编发会议纪要。
4、负责督办学校行政部署的工作和有关会议决定的贯彻落实。
5、承办行政收文的登记、拟办、传阅和督办等工作;负责行政发文的审核、打印和分发工作。负责校行政印章、介绍信和信函的保管使用工作。
6、负责安排学校领导参加的各项重大活动和接待活动。
7、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与处理;协调学校公共突发事件处理的处置和稳定工作。
8、负责学校综合档案室的建设和管理,做好综合档案的收集、整理、立卷、归档、保管和利用工作。
9、负责编写学校大事记和年鉴。
10、负责全校性的统计工作,组织填报和审核全校性综合报表。
11、负责学校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12、做好会议室的使用、管理和维护工作,负责学校行政办公用房(含办公设施)的调配工作。
13、负责学术交流中心的管理和运行工作。
14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。